無牌農機上路慘遭「沒入」 農民悲泣處罰不符比例原則(取自聯合新聞網)

時間:2024-03-14   訪問量:15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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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秋收農忙期,台東各地不時可見農機上路行駛,成功鎮發生農民駕駛無牌農機出門,不小心與轎車發生擦撞事故,逾百萬耕耘機遭警方依法「沒入」,農民頓失生財工具無法謀生,悲泣投訴處分不符比例原則。農業處指出,全縣僅核發1188張農機使用登記證,黑數龐大,提醒農民要依規定提出申請。


本月中旬,武姓農民駕駛耕耘機出門代耕,返家時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,警方獲報發現耕耘機未懸掛車牌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單,並依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」規範將農機沒入。


武姓農民說,他事後緊急向鎮公所申請號牌,罰單也繳清了,耕耘機仍無法領回,一堆代耕訂單無法接,心裡很著急,這部二手耕耘機花125萬元購入,每月還要繳1萬多元貸款,頓失收入束手無策,雖然自己不對,但法律未免太無情,酒駕肇事也不會沒入車子,他只是沒掛車牌卻面臨如此下場。


農糧署制定「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」,農用曳引機、搬運車、自走式噴霧車、大型聯合收穫機等農機須依規定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,同時申領農機號牌,並將農機號牌懸掛在農機機身之前方或後方明顯適當處,才得於市區道路或公路行駛。


成功警分局表示,武姓農民與他車發生事故,依違規情節舉發移送公路主管機關,如違規行為人對違規事實有疑義,得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訴;武姓農民可申請號牌應該就不是拼裝車,不過當事人要先向監理站陳述意見。


農業處長許家豪說,農用機具是農民必備工具,不過合法申請者是少數,武姓農民非個案,以前也發生過類似案例,申請證號不用錢,呼籲農民依法申請後再上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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